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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9:33:40 UTC
mintzung於 2002年10月29日星期二 UTC+8上午3時32分30秒寫道:
你在說「龍巖」好棒棒,龍巖生前契約好、禮儀也好,聽起來有沒有哪裡很奇怪?
若說是想解釋生前契約的概念,也說不過去。
子女離不開父母,父母捨不得放開子女。牽掛糾纏。
為什麼不彼此經濟獨立?生活獨立?
是不是阻擋到你的利益?還是毀了你的信仰?憑甚麼動不動就說人「不孝」「豬狗不如」?
每個人、每個家庭有各自的狀況,你憑甚麼妄言?怎麼好意思提到「社會經驗」?
後來我主管告訴我歐美日先進國家有生前契約這樣的制度,也都有三、五十年的歷史,國內也有,但體制還不太成熟,那時我主管叫我去了解龍巖國際的生前契約,經過一番了解後,我還在考慮到底要不要買,我弟那時告訴我,去看看他們的服務情形再決定!後來我們跑去台北市立殯儀館看龍嚴他們的服務,感覺還蠻安心的!沒多久就簽約買了一份,那時政府還沒有立法保障,龍巖也才信託一億元到中國商銀去,還真有些擔心!不過日子久了也沒想這麼多了。那時我買的費用是15萬元,用分期的方式,頭款3萬5,每月3千元分36期。塔位不含,因為我們家已準備好了,所以很節省!同時心中也輕鬆了許多,生前就先準備好總是比較安心,若真發生了,也較不會令人慌亂。
所以,人家在說「國寶聖恩」的問題,要「拉三個人」這種事情挺怪,你在說「龍巖」好棒棒,龍巖生前契約好、禮儀也好,聽起來有沒有哪裡很奇怪?
若說是想解釋生前契約的概念,也說不過去。
其中令人注目的就是信託的部份,為什麼要信託呢?我就來打個比喻,相信各位都有保險,有沒有人會擔心,保險公司收了錢之後,要是亂投資或亂用錢做到倒了,保戶的權益怎麼辦?在保險法中有規定,保費中必須提列〔保單價值準備金〕,這是保險公司不能動用的部份,也保障到保戶未來的權益。相對的,生前契約業者信託的用意也在於此,為了確保消費者未來的權益,強制規定業者將收來的錢75%信託,做好資產管理!同時信託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也可以用來平衡履約的成本,說真的,一場往生禮儀的物品並不貴,因為沒人懂,也沒人手,所以才需要專業的人員來幫忙,只是看你找到的是正派業者或是黑心業者了。生前契約也有好的業者及壞的業者,就要張大眼睛,多問問囉!
......(恕刪)
現在教育很普及了,大部份的大都應受過高等教育,但會運用腦袋去思考的人反而很少!人云亦云的多!自以為是的人更多!
講一堆看似很有道理,用來包裝護航、模糊問題?......(恕刪)
現在教育很普及了,大部份的大都應受過高等教育,但會運用腦袋去思考的人反而很少!人云亦云的多!自以為是的人更多!
以上那位仁兄說父親被洗腦,我真為那位父親難過,姑且不論這家公司的商業手段如何,如果你的父親年紀一大把了還要外出找機會賺錢,那是你不孝,因為你無法讓他安心安享天年。若你父親希望獲得你的支持與幫助,你不幫還說他被洗腦,你更是豬狗不如,真為你父親不值,供你唸了這麼多書。好歹你父親的社會經驗也比你豐富,就算你父親花錢買一份契約也是為了讓你們子女日後不用為他的後事操心!
華人陋習:子女離不開父母,父母捨不得放開子女。牽掛糾纏。
為什麼不彼此經濟獨立?生活獨立?
是不是阻擋到你的利益?還是毀了你的信仰?憑甚麼動不動就說人「不孝」「豬狗不如」?
每個人、每個家庭有各自的狀況,你憑甚麼妄言?怎麼好意思提到「社會經驗」?
時間晚了,先講到這吧!
辛苦大家的眼睛了,也歡迎不吝指正!但我謝絕一切的口水戰!感謝..
口水辛苦大家的眼睛了,也歡迎不吝指正!但我謝絕一切的口水戰!感謝..